七旬两老告四子 法律为老人撑腰通讯员 胡富健 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
本报讯
一些老人虽然育有多个儿女,晚年却还为生计与子女们对簿公堂。昨天是老人节,记者从台州黄岩区法院获悉,就在前几日该院审结了一起典型的赡养纠纷案,两位古稀老人与4子打官司。 黄福春、杨香云夫妇都已75岁高龄,一个因中风瘫痪在床,一个因病留有残疾。从2005年6月,两老只能雇佣保姆,医药费和保姆费每年要4万元,大部分由老三和老四垫付。为如何照料两位老人的问题,兄弟之间产生了矛盾。老三起诉到法院,四兄弟平分两老的医药费和今后的生活费。黄岩法院最后下了判决,解决了老人的医疗费问题和今后的生活费分担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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